总停房权资格证书丢掉补证公示公告
(2022)第02号
๊申请人因保管不善,将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现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该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。如有异议者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。逾期无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,我局将依法为申请人补发不动产权证书。
序号顺序 | 劳动权人 | 不走产多种类型 | 拉不特定物地处 | 表面积 | 不了房权职业资格证书号 | 提示 |
1 | 王建文 | 土地的流失 | 曲周县新华路南十五米街西边的 | 243㎡ | 曲国用(2013)第QD050号 | |
特此通告
联系电话:0310-8850955
ꦗ 曲周县必然能源和设计规划局
2022
年 3 月 25 日